「北京某球星强奸案」李天一案的律师辩护
来源:绿色直播吧作者:切尔东2023-05-31 20:10:03李天一案的律师辩护
律师发声明:已被证为未成年人
2013年3月19日,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李天一母亲梦鸽的委托,指派该律师所薛律师担任李天一涉嫌强奸罪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并发出律师声明,斥部分媒体和网民对本案不实报道和传播,需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李天一代理律师请辞
2013年6月,李天一的第一位被曝光的代理律师薛怀源告诉记者,因为案情发展的需要,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自己已请辞,退出了对李天一案的代理。
律师将对李天一做无罪辩护
2013年7月10日,李天一新任代理律师陈枢和王冉联合发表律师函,称将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并公开指责公众和媒体对这起“涉及名人子女的普通刑事案件”过度关注,侵犯了隐私权。尽管李天一是否涉嫌强奸尚未有法律定论,但如此强势的态度,一时间激发起网络无数口诛笔伐,让原本就饱受苛责的李家再次陷入舆论中心。
案中案提议
一位自称为李天一案另外两名嫌疑人做辩护的律师李在珂在微博曝出的案件细节。他认为,案件不应被定性为“强奸 ”,而应该是“强迫妇女卖淫罪”,原因是受害人杨某是酒吧的坐台小姐,酒吧经理明知杨某醉酒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仍安排其出台卖淫,应追究酒吧经理强迫妇女卖淫的刑事责任;而他也曾向李天一母亲梦鸽支招,表示通过组织几个刑法学家, 把自己的观点借专家之口说出来,影响舆论,其次是做检察院和公安的工作,把酒吧经理抓了,搞出个“案中案”。并自信称:“绝对可以把案子翻过来!”但他微博结尾却说,“可惜梦太固执”,言下之意是对方并未采纳他的“案中案”。
李某同案犯律师分析证据细节
2013年7月25日,同案犯代理律师李在珂首次对外公布了此案件两个重要细节:1、有视频证据显示:受害人在醉酒情况下,被酒吧经理搀扶进李某等涉案人员车辆,对此事实酒吧经理与五名犯罪嫌疑人无异议。而在此前,李某等五人已与酒吧经理商量好“小姐出台价格”。2、在“轮流发生性行为”过程中,确实存在殴打被害者杨女士的行为。但据李某等供述,他们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了性侵害,而是性交易过程中杨女士的某些行为惹怒了李某等人,脾气暴躁的李某秉性难改,动手打人。
对于案情,针对证据一,李律师分析认为,酒吧经理在明知受害人杨女士醉酒情况下,依旧把她搀扶进“寻欢者”的车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强迫卖淫罪”,酒吧经理为犯罪主体。针对证据二,李在珂介绍说,李某因家教不严,又练过几天跆拳道,自以为天下功夫第一,所以在社会上遇到矛盾总喜欢动粗(前有先例)。所以在“性交易”过程中,杨女士因某种行为惹怒了李某,导致他大打出手,“但他打人并不是为了强奸受害人,可是警察在问询时他们承认动手打人,所以这个案子就按照强奸罪定性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传李天一二审律师确定 高子程:没确认接案
闹得沸沸扬扬的李某等五人强奸案再有新动向。2013年10月1日晚,传出李天一二审辩护律师已确定,分别是长期义务代理农民工讨薪的律师高子程和曾为薛蛮子辩护的戚晓红律师。不过,高子程律师表示:“我从来没有确认我接了李案。”当被进一步追问时,他表示:“无可奉告”。
而戚晓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透露,梦鸽是十一期间找到她的,“我跟高律师已经接下李某某的案件,我这边的文件已经给了法院,所以程序上已经确定。”与案件一审前,李家律师轮番发布微博、接受媒体采访不同。李某案二审确定后,李家律师表现得十分谨慎,齐齐封口。
新辩护人曾代理强奸案
李天一新聘请的辩护人是北京律师张起淮,其博客显示,张起淮此前曾经代理过厦门的远华集团走私案,北京的某球星强奸案,河南的市人大主任贪污受贿案等多起案件。其中,北京某球星强奸案,张起淮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获成功。
如果民事上诉到中院换律师能否延后开庭
信息时报讯 记者昨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原定今日二审开庭的李天一等5人强奸案延期开庭。
据悉,上诉人于日前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提出此案有被告人更换了辩护人,申请延期审理。而法院延期审理此案的原因是,“上诉人一方在本院确定并通知开庭日期后,更换辩护律师,新更换的辩护律师申请延期审理。本院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将本案开庭日期延后,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李天一新聘请的辩护人是北京律师张起淮,其博客显示,张起淮此前曾经代理过厦门的远华集团走私案,北京的某球星强奸案,河南的市人大主任贪污受贿案等多起案件。其中,北京某球星强奸案,张起淮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获成功。
律师:如果认罪,可能获轻判
昨日,记者就本审理中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知名律师张燕生、许兰亭。
记者:李某某是未成年人,一审被判处十年徒刑,其量刑比此前业界预测的“七年”要重,您认为判罚是否合适?
张燕生律师介绍,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人以上轮奸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张律师强调,“如果轮奸情节成立的话,这个判罚是不重的,但是,目前此案还有很多疑点未解,案件也尚未结束,所以很难预测最后的判罚。”
记者:如果李某某在二审时,认罪并赔偿被害人,是否能被轻判?
许兰亭律师认为,如果二审时李某某认罪并赔偿被害人,应该会得到轻判。因为,认罪、赔偿被害人都是重要的量刑情节,量刑情节有变化,量刑的结果也应该予以充分体现。
张律师介绍,认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或者赔偿被害人,并不属于法定的量刑情节,而是属于酌定的量刑情节,是否适用,则要看法官对此的考量。不过,考
王宝强律师张起淮打过哪些官司 张起淮背景
张起淮,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民航大学兼职教授。曾经代理过北京某球星强奸案、厦门远 华集团走私案、河南市人大主任贪污受贿案等多起案件。其中,北京某球星强奸案,张起淮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成功。2013年10月30日,律师张起淮成为李天一二审的唯一代理律师。
代表案件
航空案件
代理的航空案件有:国内首起俄罗斯"艾迪兰航空公司"图154飞机走私案;中兴公司与俄罗斯飞机发动机购销合同纠纷案;“7.31”南京空难索赔案;世界上首例因空难造成湖水污染的“11.21”包头空难第三人财产损失索赔案;“5.25”敦煌少年坠机伤亡赔偿案;“11.11”昆明少年坠机人身伤害赔偿案;被评为2006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的甘肃嘉峪关机场少女被拒登机截肢索赔案;釜山空难人身赔偿案;中国首例“航空黑名单”案——范后军诉厦门航空公司侵权案;厦航停飞机长宫浩谋告民航局和华东局行政不作为案;脱某等中国联合航空公司与北京电影学院教师赔偿纠纷案;深圳航空有限公司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广东百益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纠纷案;上海东悦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印尼坠机赔偿案咨询;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新华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香港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中国邮政货运航空公司等多起机长、飞行员、空姐劳动纠纷赔偿案等,其中代理的国航飞行员辞职纠纷赔偿案开创了国内飞行员辞职零赔付的先河。
知识产权案件
代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有:名列全国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小肥羊”商标纠纷案;“玉林串串香”商标侵权案;“珊拉娜"商标侵权案;《秘密专机上的领袖们》著作权侵权案;美国奥迪玛公司软件著作权侵权案、商业秘密侵权案;美国DYNATRAN.INC被侵权案;跳水皇后高敏著作权、名誉权侵权案;著名童话作家杨红缨名誉权侵权案;著名编剧游江雄著作权侵权案;京剧《沙家浜》著作权侵权案;电视剧《乔家大院》、《桑树湾姑娘》、《都市情缘》、《美丽的田野》著作权侵权案等。
此外还代理过:上海分会首期标的逾千万元的合同纠纷仲裁案;“超级玛丽”组合状告警方不作为案;苏州嘉湖阁业主维权案;德国AEE公司合作合同纠纷案;亚洲健美小姐七连冠"张萍与生力体育器材集团公司合同纠纷案;辽宁盘锦建国以来罕见的5亿元的集资诈骗案;远 华集团走私案;哈尔滨特大团伙贩毒案(此案毒品数量达100吨,涉案人员70人)等,都取得了良好的诉讼和执行效果。为原吉林省雪上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王XX涉嫌挪用公款案;尚XX涉嫌冒充警察抢劫案等多起刑事案件作无罪辩护,为鼓楼东大街故意杀人案,作从轻辩护,法院均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无罪或有期徒刑十五年。
仲裁案
张起淮律师作为仲裁员,裁决过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与北京万恒盛业电子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与东禾基建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经营成乐高速公路纠纷案;易环球(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斯伦贝谢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供货协议争议案,陕西星王进出口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天能金属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深圳市惠通计算机有限公司与金宝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争议案;北京市文化用品公司与廖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争议案;裕宝工程有限公司与南京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争议案等,均受到当事人双方的好评。
非诉讼业务
张起淮代理的非诉讼业务有:北京翰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帕溪谷房地产按揭项目、PROGRESS UNIVERSE LTD与中国合作开办数字付费电视频道项目、沈阳同联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兼并、改组岳阳中湘康神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北京隆基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重组、置换吉林能源交通总公司项目,德国、奥地利在华投资开发、研制、生产治疗糖尿病药物项目等。
李天一案辩护律师
2013年10月30日,律师张起淮成为李天一二审的唯一代理人,为李天一在二审中做无罪辩护。
斯坦科维奇杯(斯坦科维奇杯)
2013世青赛(2013年世青赛决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