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多佐(卡多佐总统)
来源:绿色直播吧作者:篮球大师2023-06-12 00:10:29卡多佐的人物简介
卡多佐是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犹太人的后裔,曾在哥伦比亚大学肄业,又在哥伦比亚法学院攻读两年。1891年,他还未等到取得法学学位就获得了律师资格,42岁任纽约州立法院法官,62岁时作为最高法院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法官的继任人进入联邦法院,在出色工作六年后不幸逝世。卡多佐自21岁获得律师资格后就一直从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育,继而又担任法官,是美国历史上当之无愧的伟大人物,为后世留下了许多精彩绝伦的判决词。卡多佐强调说,司法必须与社会现实相适应。在社会法学的影响下,他对司法过程进行了敏锐透彻的分析。他认为对司法过程意义认识的关键并不在其本身,而在于通过司法达到最良好的社会效果。要想通过司法活动取得预期的效果,关键在于法官选择正确的司法方法。
司法过程的性质
司法过程的性质如下:
《司法过程的性质》是美国法学家本杰明·内森·卡多佐创作的法学著作,1921年首次出版。
《司法过程的性质》将法官决断疑难案件时运用的方法和力量具体归纳为逻辑的方法、历史的方法、习惯的方法和社会学的方法四类。该书是卡多佐对自己多年担任法官的经验的一个总结,同时也是对美国自霍姆斯以来形成的实用主义司法哲学的一个系统的理论化阐述。
《司法过程的性质》中卡多佐给人们展示了一个司法判决形成过程的全景及其中所运用的各种方法,并对这些方法在法官审理案件中如何被选择、平衡和应用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指出司法过程的实质就是法官在遵循先例的前提下创造法律的过程。
内容简介:
《司法过程的性质》中卡多佐通过对司法过程敏锐透彻的分析,指出世上没有什么是稳定的,也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一切都是流动的和可变的,而司法工作也不例外。
因此法官在这过程中必须面对一个具有两重性的问题:首先,他必须从一些先例中抽象出基本的原则,即判决理由;然后,他必须确定该原则将要运行和发展的路径或方向。
如果使这种原则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前提是必须要有正确的指导方法,卡多佐在文中详细分析论证了四种主要的司法指导方法,这构成了《司法过程的性质》的主要内容。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司法过程的性质
巴西前总统卡多佐是哪个俱乐部主席
姓名:费尔南多·恩里克·卡多佐 生日:1931年6月8日成就:雷亚尔计划等 简介:巴西前总统、马德里俱乐部主席卡多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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